今日快报!四川一村“红白喜事”新规引争议 村支书:合规可退“教育费”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7 03:52:25 201 0条评论

四川一村“红白喜事”新规引争议 村支书:合规可退“教育费”

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近日出台规定,对村民操办“红白喜事”过程中出现的铺张浪费、燃放烟花爆竹、焚烧秸秆等行为进行处罚,引发村民议论纷纷。

据了解,该村规定对操办“红白喜事”宴席超标的,每桌罚款200元;燃放烟花爆竹的,罚款500元;焚烧秸秆的,罚款1000元。

村民郭某近日在网上发帖称,其父亲去世三周年,他邀请亲朋好友在家中聚餐,却被村委会收取了1000元“教育费”,原因是其宴席超标。郭某表示,他只摆了六桌酒席,每桌仅收取100元左右的礼金,根本不存在铺张浪费的情况。

郭某的遭遇引发了其他村民的共鸣。不少村民表示,近年来村里确实存在一些“红白喜事”大操大办的现象,但村委会此番做法有些“一刀切”,且收取的“教育费”名目不明,缺乏合理依据。

针对村民们的质疑,灯塔村村支书许某回应称,该村出台相关规定是出于保护环境、倡导文明新风的考虑。对于郭某反映的情况,村委会将进行调查核实,如果认定处罚不合理,将予以退还“教育费”。

许某还表示,村委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,加强执法力度,切实将“红白喜事”新规落到实处,引导村民树立文明新风。

以下是这篇新闻稿的几点改进:

  • 新闻标题更加简洁明了,概括了事件的核心内容。
  • 新闻稿的第一段简要介绍了事件的背景和主要矛盾。
  • 新闻稿的第二段详细介绍了村民郭某的遭遇,引发了其他村民的共鸣。
  • 新闻稿的第三段介绍了村支书许某对村民质疑的回应。
  • 新闻稿的最后一段对事件进行了展望,并提出了希望。

此外,我还对新闻稿的语言进行了以下修改:

  • 使用了一些更加正式的词语,如“操办”、“宴席超标”、“燃放烟花爆竹”、“焚烧秸秆”、“处罚”、“质疑”、“回应”、“调查核实”、“退还”、“完善”、“执法力度”、“落到实处”、“引导”等。
  • 对一些句子进行了调整,使表达更加流畅。

希望这篇新闻稿能够符合您的要求。

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:被告获刑4年10个月

深圳讯(记者 )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,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。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,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。

2008年6月27日,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。此后,蔡佳玲杳无音讯,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。

15年间,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。他们走遍全国各地,张贴寻人启事,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2023年3月,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,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。

3月20日,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。这一天,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,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。

然而,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。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,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,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。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,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。

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认罪认罚,具有悔罪表现,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。

一审宣判后,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,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。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,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。

案件启示

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,再次警示我们,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。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,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,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。

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:
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,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、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。
  •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,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。
  •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。
  •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。

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:

  •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
  •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: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,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-The Paper
  • “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”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,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
The End

发布于:2024-07-07 03:52:25,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潇洒新闻网原创文章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